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项目团队成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创业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53

系、各入驻创业团队

为进一步规范入驻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的日常管理,发挥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传承性,合理配置有限资源,请各系、各企业负责人加强对本项目创业团队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合作协议》经营,按以下要求做好创业团队管理工作:

1、创业团队成员须为我院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学生须在毕业半年内(以毕业证时间为起点)退出创业孵化项目。

2、创业团队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团队成员必须包括大一、大二在校生,形成高低搭配。

3、创业团队聘用工作人员或兼职人员时,需优先招收家庭困难学生,并签订劳动合同,不允许有拖欠工资现象。

4、创业团队人员如有变动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创业学院办公室。

请各系负责人、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高度重视创业团队的传承性,认真做好创业团队队伍建设工作,并认真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创业团队成员信息一览表》,将纸质表格加盖项目公章后于2018年5月3日前交至创业学院112办公室。



特此通知。

                                                创业学院

                                              2018年4月23日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团队成员信息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