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五年举行一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更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次“全面体检”。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企业的登记工作将于2019年1-4月开展,创业学院为了响应国家政策,配合政府工作,于3月1日下午召集所有已注册企业配合新站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小组完成普查工作。
普查员首先宣读了普查企业名称,以及普查流程和普查所需要的证件等等,并告知企业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积极配合普查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
政策宣读后,各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的汇报经济情况,填写经济普查表以及及时的提供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最后,普查员对我们孵化企业积极配合工作的态度表示感谢,并提出了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