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赛来啦!快来参加吧!

发布者:创业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324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学函〔2023〕1号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详见附件1),加强学院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学院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定于2023年9月至202311月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每个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详见附件2)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详见附件3)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同期活动。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职业体验等系列活动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评审、监督和推荐等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

五、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二级学院初赛、校赛决赛二级赛制。

(二)二级学院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校赛决赛由学院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完成初赛后,分赛道每个组别择优推荐1-2名参赛选手参加校赛决赛,并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图文形式的总结材料。

(三)学院按照省赛要求邀请专家评审团,举办校赛决赛。校赛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其中,成长赛道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就业赛道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设最佳组织奖1名、优秀组织奖3名、一等奖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9月20日—11月10日)。

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

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二)校赛2023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方案待定)。

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三)省赛国赛

学院根据校赛成绩推荐省赛,具体时间按组委会要求另行通知。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欢迎全校老师、同学积极参与!


校赛联系人:招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   易秀、李云龙

校赛联系电话:62516136、62516137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学函〔2023〕1号.pdf

附件2-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pdf

附件3-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pdf